2009年11月18日星期三

晴天霹靂



今天終於明白/清晰,幾月以來對某件事情痛苦的由來!

有人話,被愛總比去愛幸福!我期望的是兩者階擁有!
可惜事與願違,你越想追求的,會越離你而去!

一個人的心,到底可同時喜歡/愛上幾個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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